“旬”——天有十日、掐指计数和十日为旬

“旬”——天有十日、掐指计数和十日为旬

阮泊浩 2024-11-05 体育资料 391 次浏览 0个评论

内容重新润色

“旬”——天有十日、掐指计数和十日为旬

仰韶文化彩陶上的太阳纹

在地球上,古老的民族都经历过对太阳的原始崇拜阶段,中国的上古先民亦是如此。无数新石器时期的文化遗存不断被发掘,证明了这一历史事实。例如,仰韶文化彩陶、良渚文化陶器上的图像,如上图所示,这些图像与太阳崇拜紧密相关。

中国古文字中,甲骨文是成体系的成熟文字,距今约3500年。尽管时间上似乎比上述图像晚了不少,但仍可从中窥见上古先民的太阳崇拜及其文化传承。

甲骨文的“旬”字,是一个典型的例子。它包含了“亘”字的省变形式,而“亘”字在古代读“xuān”而非“gèn”。这个“亘”字,小篆的本字为“二”中一个“囘”字,意为“回转”,与“回”字义同。此外,“亘”也是“宣”之本字,古云“宣阴阳”,即“亘阴阳”,代表阴阳回转、转圜之意。

甲骨文的“旬”字,在“亘”字上面加一“短横”,这表示的是“太阳轮转”的意义。学者称,这短横实为甲骨文的“甲”字,即“+”。然后,“丨”之笔画发生“回转”,恰好表示从“甲”至“癸”的“十日”。

商代历法,“年”之下有“春”“秋”两季;再往下的计时单位是“月”;“月”下有“旬”;“旬”中含“十日”。商代以“干支”纪日,使用从“甲”至“癸”之“十干”,配以“十二支”,循环往复,异常娴熟。甲骨文的“旬”,所会意的,就是从甲至癸的“十日”。

小篆的“旬”字,仍然以“会意”方式,表达了上述含义。《说文》云:“勹(bāo),裹也。旬,徧也。十日为旬。”这表示“旬”即“包裹”十日;一旬,就是周徧度过十天。

其实,“十日为旬”的传承,源于上古先民对“天有十日”的原始想象。他们认为天上有十个太阳,栖息于东方神木之上,一日在上九日在下,或者,一日从西方回来一日从东方升起。这种想象虽然产生的时间难以确定,但肯定非常早。

三星堆出土的“神树”,存有“九枝”。学者推测,或有“十枝”毁断而已,当为传说中“扶桑”或“扶木”,即太阳栖息之所。这一国宝亦可印证“天有十日”传说的古老。

按《大荒南经》的说法,“十日”,是“羲和”所生。而“羲和”,是“帝俊”之妻。“帝俊”,在上古神话里,就是主管天地阴阳的最高天神“太一”。

《尚书.尧典》中,天神帝尧命羲、和“钦若昊天,历象日月星辰,敬授人时”。这里的“羲”“和”就是后来的“伏羲”“女娲”,帝尧命令他俩按照“昊天”之“天道”,观测天象,以确定人间方位、时间和历法。

《山海经》中的“羲和”,尽管变成了“母亲”,但显然,其也属于“天神”,由此才可能生下“十日”。另外,《山海经》也说得清楚,“十日”是乘坐“神鸟”升起降落的。古人一定认为,不如此,西方落下的太阳就不可能再赶回到东方。

后来,古人逐渐认识到,天上的太阳其实只有一个。所以,才有了后羿射日的神话。他射下了九个太阳,可是,并非直接射太阳,而是射负日的“金乌”。

《左传.昭公五年》提到,因为天有十日,人们才想象一天有“十时”。春秋之前,古人曾将一天划分为十个“时辰”。后来,才有“十二时辰”,再进一步细分为“二十四时辰”。

“旬”,作为计时单位,所反映的,肯定是最早最原始的太阳历。后来,古人将月亮加入了“考量”,于是产生了中国比较完备的“阴阳合历”。

“旬”,即是先民从“甲”到“癸”,数者“十日”形成的时间概念。或许,这“十日”的确定,是因为古人最早实行了“十进位制”。人类的认知过程,一方面以外部世界为对象,一方面以人自身为对象;在对客观主观认识的过程中,也逐渐产生了“数”等抽象概念。

“十”,古人称之为“二绳”,是“立表测影”而观测得到的“子午线”和“卯酉线”,二线垂直相交,准确指示了“东南西北”之“四方”及加上“中央”的“五位”。

古人将“东南西北”的“四方”,与“春夏秋冬”的“四时”结合在一起,形成了统一的时空观。然后,以“天有十日”计时,得出“旬”字,又使静态的时空观动态化,便形成了“东方日出”“西方日落”循环往复的三维立体加时间矢量的生动图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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